过而举君之讳,则起。与君之讳同,则称字。内乱不与焉,外患弗辟也。赞,大行曰圭。公九寸,侯、伯七寸,子、男五寸。博三寸,厚半寸。剡上,左右各寸半,玉也。藻三采六等。哀公问子羔曰:“子之食奚当?”对曰:“文公之下执事也。”
曾子问曰:“诸侯旅见天子,入门,不得终礼,废者几?”孔子曰:“四。”请问之。曰:“大庙火,日食,后之丧,雨沾服失容,则废。如诸侯皆在而日食,则从天子救日,各以其方色与其兵。大庙火,则从天子救火,不以方色与兵。”曾子问曰:“诸侯相见,揖让入门,不得终礼,废者几?”孔子曰:“六。”请问之。曰:“天子崩,大庙火,日食,后夫人之丧,雨沾服失容,则废。”曾子问曰:“天子尝禘郊社五祀之祭,簠簋既陈,天子崩,后之丧,如之何?”孔子曰:“废。”曾子问曰:“当祭而日食,太庙火,其祭也如之何?”孔子曰:“接祭而已矣。如牲至,未杀,则废。天子崩,未殡,五祀之祭不行;既殡而祭,其祭也,尸入,三饭不侑,酳不酢而已矣。自启至于反哭,五祀之祭不行;已葬而祭,祝毕献而已。”曾子问曰:“诸侯之祭社稷,俎豆既陈,闻天子崩、后之丧、君薨、夫人之丧,如之何?”孔子曰:“废。自薨比至于殡,自启至于反哭,奉帅天子。”曾子问曰:“大夫之祭,鼎俎既陈,笾豆既设,不得成礼,废者几?”孔子曰:“九。”请问之。曰:“天子崩、后之丧、君薨、夫人之丧、君之大庙火、日食、三年之丧、齐衰、大功,皆废。外丧自齐衰以下,行也。其齐衰之祭也,尸入,三饭不侑,酳不酢而已矣;大功酢而已矣;小功、缌,室中之事而已矣。士之所以异者,缌不祭,所祭于死者无服则祭。”
王藍田為人晚成,時人乃謂之癡。王丞相以其東海子,辟為掾。常集聚,王公每發言,眾人競贊之。述於末坐曰:“主非堯、舜,何得事事皆是?”丞相甚相嘆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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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之丧,子、大夫、公子、众士皆三日不食。子、大夫、公子食粥,纳财,朝一溢米,莫一溢米,食之无算;士疏食水饮,食之无算;夫人世妇诸妻皆疏食水饮,食之无算。大夫之丧,主人室老子姓皆食粥;众士疏食水饮;妻妾疏食水饮。士亦如之。既葬,主人疏食水饮,不食菜果;妇人亦如之。君大夫士一也。练而食菜果,祥而食肉。食粥于盛不盥,食于篹者盥。食菜以酰酱,始食肉者先食干肉,始饮酒者先饮醴酒。期之丧,三不食;食:疏食水饮,不食菜果,三月既葬,食肉饮酒。期终丧,不食肉,不饮酒,父在为母,为妻。九月之丧,食饮犹期之丧也,食肉饮酒,不与人乐之。五月三月之丧,壹不食再不食可也。比葬,食肉饮酒,不与人乐之。叔母、世母、故主、宗子食肉饮酒。不能食粥,羹之以菜可也;有疾,食肉饮酒可也。五十不成丧,七十唯衰麻在身。既葬,若君食之则食之;大夫父之友食之则食之矣。不辟粱肉,若有酒醴则辞。
劉公幹以失敬罹罪,文帝問曰:“卿何以不謹於文憲?”楨答曰:“臣誠庸短,亦由陛下綱目不疏。”
请宾曰:“顺投为入。比投不释,胜饮不胜者,正爵既行,请为胜者立马,一马从二马,三马既立,请庆多马。”请主人亦如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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