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园,早餐室内。
阳光穿过窗棂洒在餐桌的一角上,窗外的庭院传来鸟鸣的声音。
菲布林手中摊开着今日份的晨报,他的面前摆放着一碗热气腾腾、色泽鲜绿的肉豆蔻炖西兰花,以及一份煎烤得脆香的培根煎蛋。放在一旁的银制餐具在阳光下闪烁着光芒。
晨报的头版,赫然是昨日凯恩路伯爵盛大葬礼的报道。这篇报道在头版的重要位置,花费大量的篇幅表示着哀悼以及对葬礼的详细描述和对出席贵宾的致意介绍。
至于葬礼背后所隐藏的伯爵谋杀案,以及菲布林昨日所透露的格伦维尔公爵的花边新闻,报纸上却并未提及半字。
只是一篇客观的、中立的,陈述事实的,严格遵循了新闻六要素原则的简略报道,一篇正常到不行的报道。
菲布林继续翻阅着晨报上的其它内容,这份报纸的内容五花八门,上面有关于刚在剧院演出的新歌剧的文艺点评、对教堂慈善活动的报道,以及某个研究院新项目的进展等等诸多内容。还有关于股市、商品价格的经济信息,以及板球赛马的相关情况。
似乎并没有什么值得关注的大事情发生。
L市,依旧是一片安宁和祥和。
菲布林边看,边拿着勺子喝着肉蔻汤。
管家站在长餐桌的一侧,安静地等待着菲布林享用早餐,但内心是压制不住的惊讶:
什么?一个从来不阅读报纸的人,一个看到字多的纸张就会头疼,甚至有时在处理工厂的事情时,合同都没有耐心细看的这样一位工厂主,
竟然在今天罕见地在认真看了报纸超过了十分钟。
在他的记忆里,菲布林先生并不是什么爱看报纸的人,书也不看,他房间里的书基本都是摆设,或者说有着完全是收藏品。
管家忍不住露出满意的微笑,心想或许正如老菲布林先生所言,菲布林少爷在经过警局的锻炼后,一些难得经历的确会改变一个人的思想与性格。难怪当初老菲布林先生并不着急把他儿子从审讯室里捞出来,甚至觉得可以让他上个法庭,增加一些独特的社会历练。已经开始关心一些必要的社会新闻。
管家悄悄走到菲布林身后,欣慰地瞥了一眼他正在阅读的页面。
只见报纸上最粗的花体标题赫然写着《格林小姐的星期日》。
这是一本深受欢迎的爱情连载小说,连载在报纸上,
一位家庭教师和她的雇主年轻绅士的恋爱故事?!
管家轻咳一声,额......不管怎么样,开始看报纸就是一种进步......
菲布林边看边忍不住吐槽起小说里的情节:“管家先生,你知道吗?一位家庭教师,仅凭教授些简单的钢琴课程,竟然能每周收获五镑的高额薪酬!你知道五镑意味着什么吗?
意味着一个月就有20镑,相当于普通工人一年的工资!
然后工作介绍所的中介人员看她不愿意,因为工作地点离家较远,竟然将她的周薪直接提到了十镑!我的天,就是简单地教雇主的孩子每天弹几小时钢琴,就能有这么高的收入吗?
难道这位女士就不会怀疑这个工作招聘是个骗局?”
菲布林向管家展示着报纸里不合理的内容,继续说着:
“这就算了,这位年轻绅士,也就是男主,竟然对女主是一见钟情,
这会不会是因为介绍所提前摸透了年轻绅士的喜好,故意安排女主格林小姐得到这份工作呢?
我都怀疑这会不会介绍所的骗局,这是在家庭教师介绍所吗?我怎么感觉像婚姻介绍中介?然后等两人结婚,以此赚取一些介绍费用?”
菲布林只看了今天的连载,不禁疑惑地问道。
管家无奈地扶了扶单片眼镜,解释道:“额,虽然我也不太了解家庭教师现在的具体收入情况,但是,在现实里,家庭教师和有钱的绅士这种组合是比较少见的,所以,这也可能是这小说如此受欢迎的原因。毕竟夫人是这本小说的忠实的读者,也是因为这篇连载,她才特意订了这家报社的报纸。如果你不喜欢,其他报纸上还有别的连载小说。”
菲布林闻言,这才注意到报纸首页的版头——《女性时报》。
难怪上面刊登的都是些流行的时尚话题,如时兴的帽子、鹅绒毛帽子的热潮,店铺女裙的降价信息,甚至还有关于最新整形手术的广告版面。
还有一版报纸上用半面的篇幅,介绍L市某家草药店,宣称其最新研究出的草药能让皮肤变得更加白皙,且副作用极小。
[莱德草药店新推美白草药,价格实惠,数量有限,先到先得,每人限购一瓶。]
菲布林看着报纸上无语的广告,还整限购。
这真不是虚假广告吗?
现在流行的审美,女士们追求苍白的皮肤,且脸颊上带着病弱般的腮红,为了让皮肤白皙有的人甚至抹着有毒的铅白粉。
而这些病态的审美,也正是来源于一种疾病,结核病。
甚至诡异到,有人认为,一个女人最迷人的事情,就是身患肺结核病而去世。
优雅的悲剧美学吗?菲布林并不理解。
但他相信还是会有大批的人去抢购这种能让人皮肤变白的草药。
菲布林又看了一眼价格,竟然高达十先令一瓶,真是骇人听闻。
管家注意到菲布林的目光,也看向了那则引人注目的草药广告:“这家草药店可是有名的,曾治愈过许多疑难杂症,没想到如今也开始涉足美白化妆产品领域了。
今天早上,夫人在这里,也是盯着这条广告看了许久。”
菲布林:“这无疑是智商税,千万别买。而且,母亲大人已经很美了。”
管家:“ 我也是这样告诉夫人的,但是她似乎并不满意我的恭维。”
“算了,等她回来,我再好好提醒她吧。”菲布林可不想让他的家人掉进这种有害的消费陷阱里:“那夫人要什么时候回来呢?”
管家回想起清晨夫人对他的叮嘱:“夫人起床的时间比您早得多,一大早夫人就出去做礼拜了,说是为了您祈祷。她说最近发生的事情实在是太多了,唯有在教堂里,她才能获得心灵上的平静;唯有上帝的保佑,才能让她的孩子免受伤害。”
管家说着,又忍不住叹了口气:“昨天在凯恩路伯爵大人的葬礼上发生的事情,夫人都已经知道了。并没有传的满城皆知,但是公爵大人算是彻彻底底地得罪了。我记得菲布林少爷你也不认识那位格伦维尔公爵大人,即使他指控你,你自己也完全可以拿出证据为自己辩白。”
有时候,一个家族的命运完全掌握在一个大人物的手中。更何况,如果路易丝公主的身份真的成为了女王,那格伦维尔公爵的身份不就成了亲王吗?
如果因为菲布林昨天宣布的事情,对方没有成为亲王的机会,那就更糟糕了。
管家此刻仿佛感觉到一把达摩克利斯之剑悬挂在头顶,让他内心惴惴不安。
如果他也是信徒的话,他也会跟随夫人去一趟教堂,以求得心灵上的安宁。
菲布林双手紧握着报纸,语气平静地说道:“没事。不用担心。”
毕竟得罪的不止这一位,还有另一位呢。
是的,相比于这个,他更害怕得罪乔尼斯。
什么新手的强运,什么天生的强运,都比不过主角的强运。
昨天差点被公爵一枪射中脑袋的那位大胡子记者,正是乔尼斯。
尽管菲布林当时只把他当作一个为了生计而四处偷拍的普通记者,也不清楚他是如何悄无声息地潜入隐蔽的会客室的。
作为一个合格的私家侦探,在电影里、小说里,他们都应学会出神入化的伪装术。这不仅方便套取信息,还因为侦探观察细致入微,他们扮演一个人时很难让别人产生怀疑,从而更容易获得信任,获取情报。
乔尼斯的伪装术确实精湛,菲布林注意到的细节就包括他衣服上的面包屑、因长期外出采访而晒得黢黑的皮肤、略显粗糙的肤质,以及他那刻意模仿却略显蹩脚的口音。这些细节乔尼斯伪装地都很到位。
菲布林真的自始至终都没有怀疑过,这位记者的身份。
直到,在走廊经过对方的时候,菲布林弯腰帮助这位记者捡起被打碎的镜头碎片,那一刻,熟悉的气味,让菲布林一下就联想到,那日在审讯室内,他擦着乔尼斯裤子边摔倒的时候:
当时系统曾提示:“宿主,恭喜你获取关键线索!”菲布林原本以为这个提示是指乔尼斯皮鞋地上的白色粉末,但后来关于伯爵案子的更多线索浮出水面的时候,后来到工厂以及信封,这些远比乔尼斯皮鞋底的粉末更重要,
这个提示却再也没出现过。
所以,菲布林认为这个提示,那就不是针对这一个案子的。
当他弯腰捡起碎片的时候,他碰巧地闻到那位大胡子记者身上的气味,虽然当时记者身上还有很多其他味道,尽管当时记者身上还混杂着衣服浆洗的味道、摄像机镁粉的味道等多种气味,但菲布林还是从众多气味中捕捉到了那一丝熟悉的感觉。
这个气味,让他确定,这个人,可能就是乔尼斯。
所以,系统所说的关键线索,并不是皮鞋底上的粉末,而是提示菲布林要记住乔尼斯身上的这个识别特征。
十分细微,且不易察觉,但是一旦记住,以后乔尼斯只要伪装,菲布林细心点,都会察觉出来。
这就是系统所说的“关键”吧。
正是因为认出了乔尼斯,菲布林才会相信乔尼斯伪装去参加伯爵葬礼的动机,或许和自己大差不差,那就是找寻真相和可能存在的幕后黑手。
于是当时他随机应变,一把掏出小纸条,在大多数人看来,自己只是个宣布消息的传声筒。这张纸条是别人写给自己的,那他就对消息的具体情况一无所知。记者也不会逼问他,更何况当时公爵大人还站在旁边,菲布林自然就不会成为采访的对象。
趁着骚乱,他成功转移了谋杀案的注意力,并顺利离开了教堂。
当然,最坏的后果就是,乔尼斯因此会被公爵记恨上,
或许对乔尼斯的记恨程度还会高于菲布林自己。
偷拍的照片是否真实存在?公爵大人会怎么处理那位爆料的记者?这些都无所谓了,一切都交给乔尼斯。
如果说谁是最信任乔尼斯的人,菲布林觉得那个人一定是自己,甚至比乔尼斯本人还信任。
菲布林也不会因此有任何心理负担,毕竟,是乔尼斯又一次骗了自己,明明说好不会来葬礼的。
而对于自己认出乔尼斯的伪装这件事,他会假装不知道,这样下一次乔尼斯还会使用这个方法,等到以后关键的时刻再戳穿也来得及。
菲布林将报纸翻到最后一版,讣告,又多了几则。
抬头望向餐室的挂钟,今天是系统给出的倒计时最后一天,距离晚上十一点,现在还有13个小时。
管家注意到了菲布林放下餐具,便询问道:“菲布林先生,今天有两项日程安排,但很不巧,它们都预约在了今天下午三点。因此,您只能去其中一个,另一个只能另外安排时间。
第一项是,一位自称是麦克白的先生说想和你见面。
第二项,你要去唐瑞斯医生那里接受手臂的复诊。
看你今天想去哪个?”
菲布林再次听到“麦克白”的名字,这个名字不是公爵说过的吗?他记得这是一位精神病院的医生吧?如果菲布林一去,很可能就被确诊,那自己大概率是回不来了。
自然是pass。
至于手臂,原主的右手手臂有一道极深的疤痕,说的应该就是这个,但他查看过,完全没有复诊的必要性,伤口缝合得很好,愈合得也相当不错。
管家提醒道:“虽然你现在的手腕伤口已基本痊愈,但唐瑞斯医生当初说过,三个月后还需确定是否损伤到手部的神经、肌腱,以免留下后遗症。”
管家再次强调了复诊的重要性。
菲布林扭了扭手腕,确实没有任何不适感和疼痛感。但是,也正如医生所说,确实存在后遗症:每当他用右手,尤其是用力时,就会控制不住方向。
就像乔尼斯当初调侃他扔不准信封一样,一用力就偏离目标。
信封扔的准不准,倒不重要。
但菲布林尤其担心的是,在他见识了好多次动不动掏出左轮手枪,这个世界的危险程度,远超乎他的想象。